伦勃朗是欧洲17世纪最伟大的画家之一,也是荷兰历史上最伟大的画家。伦勃朗早年从师拉斯特曼,1627年在家乡开设画室。画作体裁广泛,擅长肖像画、风景画、风俗画、宗教画、历史画等。
伦勃朗(1606-1669)
伦勃朗生于荷兰莱顿,父亲是磨坊主,母亲是面包师的女儿,他们共有九个孩子。伦勃朗14岁进莱顿大学;17岁去阿姆斯特丹向历史画画家拉斯特曼学画;1627年21岁时已经基本掌握油画、素描和蚀刻画的技巧并发展了自己的风格,回家乡自己开画室招徒作画,期间画了许多自画像;1631年离开莱顿去阿姆斯特丹,成为阿姆斯特丹的主要肖像画家。他的肖像画人物安排具有戏剧性,打动人心,他以神话和宗教故事为题材的作品供不应求。他对戏剧很感兴趣,经常利用如同舞台高光的亮色描绘在阴暗背景下的人物。1650年后,他的画更为宽阔有力,利用迭色使画面更具立体感。
从1640年代开始,他经常到乡村漫步和作画,创作了许多反映大自然的素描和版画,风格质朴。1661年是他作画最多的一年,1663年以后作画较少,结交了许多中下阶层的市民,眼界更为开阔,技巧更为成熟,创造力达到顶峰。
伦勃朗一生留下600多幅油画,300多幅蚀版画和2000多幅素描,几乎画了100多幅自画像,而且几乎他所有的家人都在他的画中出现过。
修脚的人,1628年
伦勃朗的父亲,1630年
自画像,1631年
坐着的老人,1633年
耶稣和他的门徒,1634年
睡觉的妇女,1635年
窗前的一家,1635年
看书的人,1636年
草图,1637年
戴安娜和两只牧羊犬,1638年
走路的男人,1640年
男子肖像,1640年
两个男人,1641年
女子肖像,1641年
伦勃朗善用光线作画,用精确的立体光勾勒出人物的轮廓线,让其余部分隐藏于暗影之中。给人以稳定庄重的感觉。
伦勃朗的油画一贯采用“光影”处理手法,即采用黑褐色或浅橄榄棕色为背景,将光线概括为束光集中在画的主要部分。这种视觉效果,就好像画中人物是站在黑色舞台上,一束强光打在他的脸上。法国19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称伦勃朗为“夜光虫”,还有人说他用黑暗绘就光明。
伦勃朗对光的使用令人印象深刻,他独到地运用明暗,灵活地处理复杂画面中的明暗光线,用光线强化画中的主要部分,也让暗部去弱化和消融次要因素。他这种魔术般的明暗处理构成了他的画风中强烈的戏剧性色彩,也形成了伦勃朗绘画的重要特色。
伦勃朗的素描作品笔法不拘一格。线条交织细密或平行排列光影层次富有细微变化,概括性强、能迅速把握人物瞬间运动的形态。对待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感受,笔法也随之而变,画家更着重于生命内涵的表达和对亲情人性的强调。
伦勃朗是一个为了绘画可以不顾一切的人,当他走进画室,也许就连着几个星期对外界不闻不问完全投入到绘画中去。
伦勃朗在世界绘画史上所占的地位,是与意大利文艺复兴诸巨匠不相上下的。被公认为欧洲美术史上最伟大的艺术家之一。
浪子回头,1642年
人物习作,1643年
女人体习作,1646年
人物习作,1647年
坐着的男人体
树下,1654年
女人体,1655年
印度男人,1654年
自画像,1655年
狮子,1648年
风景,1641年